一、乌当区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政协乌当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
2、组织实施政协乌当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的决议、决定。
3、负责区政协委员视察、考察、调研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4、学习、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政协工作经验、共同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5、负责区政协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区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6、负责政协工作的对外对宣传,收集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处理区政协委员和群众的来信,接待来访。
7、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和接待工作。
8、负责区政协的后勤保障、环境卫生、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9、承办市政协和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构成
区政协机关内设提案法制社会工作委员会、科技经济委员会、文教宣卫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4个专委会,智力支边办公室、政协办公室2个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下设专委会办公室、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行政科、秘书科等4个股站科室。从预算乌当区政协构成看,乌当区政协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乌当区政协决算。
二、乌当区政协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乌当区政协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乌当区政协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当区政协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计939.37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3.08万元,降低0.3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二)乌当区政协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3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9.3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零万元,占0%;事业收入零万元,占0%;经营收入零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零万元,占0%;其他收入零万元,占0%。
(三)乌当区政协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0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78万元,占86%;项目支出129.17万元,占14%;上缴上级支出零万元,占0%;经营支出零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零万元,占0%。
(四)乌当区政协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当区政协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139.64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0.35万元,降低1.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经费减少。
(五)乌当区政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乌当区政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5.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15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乌当区政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0201行政运行科目(类)支出722.1万元,占80%;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支出1.4万元,占0.15%;2010204政协会议(类)支出28.9万元,占3.19%;2010205委员视察(类)支出46.86万元,占5.1%;2010299其他政协事务支出(类)支出51.98万元,占5.7%;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类)支出27.78万元,占3%;2210201住房公积金(类)支出26.88万元,占2.9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乌当区政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909.29万元,支出决算为905.9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减少。其中:
(1)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02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01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26.8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数偏大。
(六)乌当区政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当区政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6.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56.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乌当区政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97万元,比上年减少24.76万元,降低73%,降低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减少。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1万元,占67%,比上年减少24.82万元,降低80%,降低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96万元,占32.99%,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2%,增加原因是外区政协到我区交流次数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0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等。2016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2.96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6万元,主要是外区政协到我去交流等。乌当区政协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30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当区政协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乌当区政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9.37万元,比2015年减少20.33万元,降低2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乌当区政协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乌当区政协共有车辆5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5辆。
4、预收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绩效目标、支出绩效评价等情况。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乌当区政协从主管部门和上级乌当区政协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乌当区政协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乌当区政协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乌当区政协缴款:指事业乌当区政协附属的独立核算乌当区政协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乌当区政协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乌当区政协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乌当区政协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乌当区政协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乌当区政协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乌当区政协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乌当区政协补助支出:指事业乌当区政协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乌当区政协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乌当区政协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乌当区政协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乌当区政协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乌当区政协(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乌当区政协)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1(类)02(款)01(项):政协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201(类)02(款)04(项):政协事务--政协会议,反映各级政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十九)201(类)02(款)05(项):政协事务--委员视察,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二十)201(类)02(款)99(项):政协事务--其他政协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二十一)210(类)05(款)01(项):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220(类)02(款)03(项):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